更新日期 2011/06/01
寵物登記、協尋、註銷、資料變更、轉讓及狂犬病預防注射
1. 對象:飼養犬貓之畜主。 新北市動物醫院一覽表
2. 申請方法:辦理登記犬貓之主人需攜帶本人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、寵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証明書並牽引愛犬,前往政府委託之寵物登記站,如區公所、動物醫院(詳如※新北市委託民間寵物登記站一覽表※(按此連結)
)辦理登記。
3. 服務內容:寵物植入晶片辦理登記、遺失協尋、死亡註銷、資料變更、寵物轉讓等。
可逕洽本處或新北市委託民間寵物登記站辦理。(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網址:http://www.pet.gov.tw/index.htm)
4. 費用:自101年1月1日起,本府提供飼主「免費晶片及登記」方案,本市市民飼養犬(貓)植入晶片辦理登記免費,限量1萬隻,請飼主把握機會。
5.未辦理寵物登記之犬隻,其畜主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將遭受處3,000元至15,000元之罰款。
6.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:可至本處或合約動物醫院(詳如新北市狂犬病預防注射合約動物醫院一覽表)辦理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