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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寵物(犬、貓)屍體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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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寵物(犬、貓)屍體處理

一、填寫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寵物(犬、貓)屍體免費委託焚化申請書

二、應備證件及文件:

(1)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寵物(犬、貓)屍體免費委託焚化申請書

(2)飼主國民身份證影本1份(需為新北市市民)

(3)寵物須已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

三、審查結果:

(1)條件符合:本處免費處理所送交之寵物屍體

(2)條件不符:由民眾自行委託民間業者或動物醫院處理

上述內容之流程圖

附件下載
民眾寵物屍體處理申請書(範例).pdf.pdf
(odf)民眾寵物屍體處理申請書.odt.odt
(ms-word)民眾寵物屍體處理申請書.doc.doc

最後更新日: 107-10-18 回上頁